我是被骂了,因为写了些实质无聊幼稚但内容袭人眼球的文字,大家伙那各种羡慕嫉妒恨的情感交错而来。但我的确不是故意的当标题党,而是无意中造成了大家上当。对此非常抱歉以致赶紧将那篇东西移除了。文字这东西太能代表人,往往看一个人品质如何,去其空间逛一下就看得出来了,读个文章三句不通,上下不接,词乱字乱的往往其头脑也不怎么清醒,其能懂得的道理见识谈吐也可见一般。也有些人真没什么料却把空间锁得死死,好似此地真有三百两银,这一点我是笑而不语的,不过话说回来这是各自的权利,谁谁谁乐意锁是旁人谁也管不着的事情,反正这半羞半露的女性风格是大家都喜好玩的,就像十七八岁的少女,心里明明那个,表面又特意那个。只是要说的是,女人的黄金时期是那十几二十多岁时的光景,这个年龄段的男人也是最纯情最对女性有好感的。而女人们都害羞,拒绝了纯情的男人们,到了快三十的时候才赶紧找个结婚,那只怕是悲剧的开始了。因为三十以后的男人,女人在其心中的地位是日益下降的。
  回到这空间里文字的问题,大概可以分为两类,一类为装・逼型的文字,比如我的,但比较常见于女孩子的空间,毕竟虚荣心方面女性更擅长。另一类为傻・逼型文字,说傻话,被什么人得罪了在空间里写一大通,感叹号比汉字还多的那种把网络当垃圾桶的。或者是乱说话,造谣,转载,把各种谣言传来传去。说这些打别人耳光,没意思,我是喜欢说真话的,但发现说真话大家都不爱听,其实我也不爱听,后来我就经常说假话了,人与人之间虚着点图个和谐。
  不得不说,我的文字是放在那里让人看的,但毕竟还是日记,我为了自己而写的日记,所以不会回复任何评论,因为我的文字不是拿来卖的商品,不需要去迎合任何人的口味。乱涂乱画灌水的就更不要来了吧,没人愿意日记本被人翻完还带涂鸦的。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gon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