網上有人總結:「九點睡是鄉下人,十點睡是一般人,十一點睡是都市人,十二點睡是應酬人,一點睡是網路人,兩點睡是加班人,三點睡是公關人,四點睡是失眠人,五點睡是賭博人,六點睡是大夜班人,一直不睡的不是人」當我還是十幾歲小男孩的時候,我就是不折不扣的鄉下人,真的是每天九點多睡。後來上了初中,升級為純情小火雞的時候為一般人,因為要做作業,後來初三,被老師騙得要死,拚命學習,好像自己考個班裡第一名有多大榮譽似的(換成現在的我,就是全校第一也不願意這麼做),成了都市人。高中住宿,十一點半宿舍關燈,跟舍友聊聊黃色笑話,大概十二點睡着,應酬人,應酬生活的人。現在的我就是網路人,今年暑假的時候當過加班人,公關人,失眠人,賭博人,大夜班人和不是人。
說了那麼多幾點鐘睡覺的,其實就是想說中午時想到的那個想法:「事實證明,骨子裡,我還是一個不折不扣的鄉下人,還是適合做一個鄉下人的」,不論從哪一方面,放棄掙扎,我還是過回那種九點鐘睡,六點半起床的生活吧,睡多了變笨也無所謂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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